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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有关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5-11    内容来源:   

各镇街(平台)总工会、各局(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21〕38号)精神,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现将我区2022年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适用对象

2022年年销售额18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小微企业。

二、返还经费归属期

返还经费所属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税务网络申报的工会经费。

三、返还条件

小微企业必须已建立工会组织、独立开设经费银行账户并独立进行财务核算。

四、返还时间及返还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3年7月31日前,登陆工会财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cwglpt.hzgh.org)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各乡镇(街道)总工会负责对辖区内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内容进行审核,并在8月31日(31日后系统关闭)前将申请表上报至区总工会财务部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将以短信方式发送至申报单位经办人;对认定结果有疑问的,请于收到短信5天内反馈。区总工会联系人:顾周兴,联系电话:83712020。

区总工会财务部审核通过后将工会经费按拨款渠道一次性返还至申请表中填写的小微企业工会账户。小微企业组成联合工会的,经费返还至联合工会账户。

五、返还经费核算方式

小微企业工会收到返还的工会经费,贷记“拨缴经费收入”科目。

六、其他事项

1.对于未建立工会组织和未开设独立工会银行账户的小微企业,所在乡镇(街道)总工会应当给予指导建会、建账,创造返还条件,确保工会经费全额返还至基层工会账户。

2.若有不明事项,请与区总工会财务部联系,联系电话:83712020、83712018。

 

关于2022年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杭州市萧山区总工会

                            2023年4月20日



作者:  编辑:萧山工会